春节期间,开封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预置执法队伍,开展了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。2月14日上午,群众电话举报称,杞县沙沃乡有人非法储存经营甲醇燃料。接到举报后,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值班人员立即通知杞县应急管理局核实查处。执法人员很快赶到现场,在该村老粮店院内西侧发现了非法储存点并当场查封,非法储存的4516公斤甲醇燃料被扣押。甲醇是一种危险化学品,高度易燃,蒸汽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吞食后有毒、和皮肤接触有毒、吸入有毒,储存和使用不当将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。下一步,杞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查清进货、运输和销售渠道,坚决打击非法储存、运输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。开封市应急管理局提醒: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,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。下一步,开封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的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,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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