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“证照分离”的总体要求,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,规范特种设备生产(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修理)和充装单位许可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》(TSG 07—2019),现予批准发布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其中此条规定特别强调了充装单位对追溯的要求
C3.7.1.6 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
信息追踪和质量服务控制的范围、程序、内容如下:
(1)充装单位应当将与充装有关的信息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要求,及时上传至全
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,充装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有效;
(2)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过程的安全追溯系统,并且有效
实施管理;
(3)充装单位应当按照《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的规定,向介质买
受方提交充装证明资料。
全文详见附件
——————锋线科技气瓶追溯系统/工业气瓶追溯系统/液化气瓶追溯系统/车载气瓶追溯系统/车用气体追溯系统 -----------河南锋线科技气瓶追溯系统为您保驾护航